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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社会责任自我声明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为了确保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独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证检测任务有序开展和检测质量,特作如下自我声明:

1.  实验室业务不接受外界或任何其他行政机构对工作质量有影响的干预;检验结果不接受内部和外部人员的干预。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检测业务。

3. 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4. 实验室及其人员不受任何与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5. 遵守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RB/T 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6. 以“速度、微笑、帮助客户成功”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7.  满足法定管理机构对开普实验室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

8. 为客户严格保守在检测中知悉的技术机密和非技术机密,实验室各级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及保护所有权的程序》,对客户的机密和所有权进行保护。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承诺书      

为推动检验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树立检验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我机构做出如下承诺: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 承诺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检验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法施检,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检测,确保检测公正、科学、准确。

3. 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4. 定期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包括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等内容的年度报告,以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5. 禁止伪造检验数据,禁止出具虚假报告,保证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有效、数据准确可靠。

6. 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顾客”以及"速度、微笑、帮助客户成功"的服务方针,对所有顾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对待,保证提供同等质量的优质服务。

7.  严格保守顾客的技术、资料、数据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顾客的技术与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8. 认真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同时,团结一致,不恶意竞争,共同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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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